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08-03 23:52:09
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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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及会议资料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年1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

年3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xx>的议案》;

3、《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的议案》;

5、《关于的议案》;

6、《关于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9、《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统一注销的议案》;

10、《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1、《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1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5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案》。

年7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关于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董事会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年8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年10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年11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年12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超募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和“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除为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 ……此处隐藏23928个字……资企业协会成立五年来,在省侨办、省侨联的指导下,在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参与下,紧紧围绕“联谊、服务、合作、发展”的办会宗旨,坚持为会员服务、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积极开展对会员企业和广大侨商事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各项活动,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稳步壮大协会力量,不断创新办会形式,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了较大提高;协会财务制度健全,收支管理严格,账面报表清晰,经费支出合理,协会各项财务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会费收取和使用原则》,第一届理事会的财务状况已通过省民政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监事会审议,《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容全面、真实,《章程》修改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增选的会员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办理。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即将选举产生出新一届监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完成了历史使命,感谢各位会员对一届监事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浙江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在省侨办、省侨联的指导下,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秉承宗旨,规范运作,继往开来,勇于创新,努力将协会办成名副其实的“侨商之家”。

  监事会工作报告 篇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xx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xx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募集资金20xx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xx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20xx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意见》共1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名丁一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许秋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3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5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10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XX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20xx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xx年-20xx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董事租赁房屋的议案》;《关于使用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9项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xx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xx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xx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利润实现与公司20xx年三季度报告中预测的20xx年全年实现利润的范围不存在差异。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本年度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有效,公司按要求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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